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3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22〕9号)精神,现就做好渭南市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募人数
全市招募17名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其中临渭区3名、华州区1名、华阴市3名、大荔县3名、蒲城县2名、澄城县2名、白水县1名、合阳县1名、富平县1名,全部补充到义务教育段师资薄弱学校任教。(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县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
五、履约管理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招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六、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
2022年8月10日至8月23日,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到招募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县级以上荣誉证书等教学能力与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及确定人选
招募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招募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拟聘教师名单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对招募不足的岗位,经征求相关县区意见后,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公示
在渭南教育网(***)公示银龄讲学教师拟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募县(市、区)教育局通知讲学教师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五)签约及上岗任教
招募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的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2022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讲学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
七、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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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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